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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来源:科技管理处 更新时间:2018年02月09日

  1)研究内容及成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指导全国“十二五”现代农业建设和发展,2009-2011年我院配合发展计划司编制了《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2012年以国发4号文印发。该“规划”是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发布的重要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以国务院名义发布的首部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标志着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将走上以规划为引领的科学发展道路。

  “规划”绘制了“十二五”时期现代农业发展的宏伟蓝图,确定了“十二五”时期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了发展的重点区域,提出了有关重大工程和重要保障措施,是各级政府“十二五”时期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依据,也使全国现代农业建设有了明确的发展方向。

  “规划”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关键环节入手,提出重点加强事关现代农业发展全局、影响长远的八项重点任务,包括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强化农业科技和人才支撑,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水平,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

  2)研究成效

  “规划”明确了全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思路:贯穿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努力实现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两大目标,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等三个能力,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等"四化"发展水平,大力强化政策、科技、设施装备、人才和体制等五项支撑。

  “规划”明确提出了今后5至10年我国现代农业建设的奋斗目标。根据各地现代农业发展现实条件和实现程度提出,到2015年,现代农业建设要取得明显进展,东部沿海、大城市郊区和大型垦区等条件较好区域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到2020年,现代农业建设要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农产品优势区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规划”改变了过去从地理角度进行划分的做法,从梯次推进的角度对区域进行了划分,将全国现代农业划分为重点推进、率先实现和稳步发展三类区域,在这三类区域里又进一步细分为粮食生产核心区、其他主要农产品优势区、东部沿海先导农业区、农垦规模化农业区、大城市郊区多功能农业区和草原生态经济区六个区,充分考虑了各地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差异,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兼顾全面,具有很强的指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