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农业部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常务会议研究,现将2009年春节期间放假、调休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2009年1月25日—31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共7天。其中,1月25日(除夕)、1月26日(春节)、1月27日(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1月24日(星期六)、1月25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1月28日(星期三)、1月29日(星期四)、1月30日(星期五),1月31日(星期六)为法定公休日。结合我院实际,2月1日、2日、3日、4日调休继续放假(借年休假四天)。我院2月5日始正常上班。
部机关2月1日始(正月初七、星期日)正常上班,请院属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2月1日、2日、3日、4日安排人员值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院值班人员并妥善处置。院值班电话:65910066-2103。
1月24日下午1:30发班车。
特此通知。
院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