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1日,隋斌院长主持召开了“2017年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部署会。赵立欣副院长、科技处周新群处长、基建处蔡学斌处长、行政处李英副处长以及依托我院建设的5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周新群处长重点介绍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及科学观测实验站安全管理的通知》(农办科〔2017〕2号),该通知提出了七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要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二要是明确责任分工,构建责权分明、各司其职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三要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四要坚持定期检查,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自查,并建立安全管理台账。五要适时开展抽查,农业部科技教育司会同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将每年适时开展重点实验室(站)安全运行情况现场抽查,并做到“十三五”期间全覆盖。六要严格奖惩制度,重点实验室(站)每年12月31日前,通过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年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年度安全管理情况将纳入重点实验室(站)评估指标。七要加强教育培训,经常性组织开展以实验室安全为主题的教育及培训工作。

  与会人员还学习了部科教司《关于开展2017年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科(条件)函〔2017〕222号),重点讨论了《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站)安全检查对照表》中列明的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教育、环境管理、安全设施、水电安全、化学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和个人防护等11大类安全检查内容。

  隋院长强调,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建立实验室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院要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实验室安全。

  隋院长对加强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和做好此次重点实验室“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明确分工。行政处作为全院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指导部门,负责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化学药品采购、废弃物处置、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科技处为院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牵头组织重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指导、协调和督促;基建处负责实验室相关安全设施的统筹建设;各实验室依托部门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不出问题。

  二是科技处要按照部里相关工作要求,尽快牵头制定加强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案。建立院级层面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并对照《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站)安全检查对照表》中的相关检查项目明细,查缺补漏,分类梳理,形成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任务清单。

  三是5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的依托部门要切实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监测站、能环所、加工所、设施所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并在近期要组织召开内部工作部署会,研讨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按照《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站)安全检查对照表》,尽快开展实验室的安全自查,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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