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2009年我院现金报销及转账业务情况,现就2010年办理业务的时间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金报销及转账业务
根据银行对我院提供服务的时间特点,现将现金报销及转账业务的办理时间安排如下:
1、交报销单时间: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00
每周一至周四下午和周五全天为财务处内部结账时间。
2、领款时间:五个工作日后的下午1:30—3:30
(例如:本周一上午交报销单,下周一下午领款)
由于3月份现金报销业务量大,领款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后,即如本周一上午交报销单,隔一周后的周一下午领款。4月份恢复正常。
3、各业务单位交单时间安排:
周一:能环所、财务处、设施所
周二:规划所、发展投资所、基建处(含服务中心)
周三:监测站、加工所、科技管理处
周四:信息中心、沼气中心、人事处、院办公室
4、2009年的发票报销业务截止到3月24日。
5、转账业务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00
6、月末结账时间:每月25日至月底为财务处内部结账时间。此期间不办理现金报销业务。
二、借款业务预约时间:提前一至两个工作日。
如果在上午借款,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如果在下午借款,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现金报销原始单据必须粘贴整洁,审批手续及附件齐全。
2、办理劳务费及咨询费业务,必须借款,待手续齐全后报销。报销时须提供签字审批手续齐备的支出申报单、明细表及电子版,否则不予报销。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上述通知要求执行,本通知自2010年3月8日(星期一)开始实行。
财 务 处
二O一O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