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下达2011年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农产品加工示范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1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1]168号)要求,经我部审核,现将2011年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农产品加工示范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用于农产品加工重大技术推广。请列入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技术推广与培训”,专款专用。

  该项目已列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资金直接拨付项目承担单位。各项目单位要设置“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明细账,按照项目内容、经济分类及有关财务制度列支费用。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乡镇企业局。

  附件:2011年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农产品加工示范项目资金分配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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