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能源示范县专家咨询服务团首批入选专家名单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中的科学决策和技术指导作用,促进农村能源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技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农科教发〔2011〕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绿色能源示范县专家咨询服务团。专家咨询服务团作为农村能源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是:围绕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总体要求,开展综合性决策咨询活动;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对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先进技术和典型模式进行总结、鉴定和推广,提出重大技术和关键设备攻关选题;配合开展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绿色能源发展学术交流活动;为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规划制定与技术工艺选择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可行性分析、研究、论证以及新技术评价与推荐。
专家咨询服务团首批入选专家共43人,由农村能源有关科研教学单位、企业、新社会组织以及行政管理部门中熟悉沼气、生物质气化、生物质成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农村能源服务工作的知名专家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政领导组成,设综合与工作协调、沼气工程、生物质成型燃料及设备、生物质气化工程等4个工作组。
现将专家咨询服务团首批入选专家名单印发给你们。各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专家咨询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专家咨询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决策咨询工作机制,把专家咨询工作作为农村能源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撑。
专家咨询服务团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归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中国农学会负责。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能源生态处电话:010-59193076。
中国农学会学术交流处电话:010-59194793;传真:010-59194449;电子邮箱:xshbu@163.com。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绿色能源示范县专家咨询服务团
首批入选专家名单
一、综合与工作协调组
程序中国农业大学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校生物质工程中心教授
邹瑞苍中国农学会副秘书长、研究员
崔军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副研究员
吴祝平湖北省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副厅级)、正高级农艺师
李俊杰北京大学中国低碳发展中心副主任、教授
赵立欣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村能源与环保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王全辉中国农学会学术交流处处长、副研究员
王正元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秘书长、工程师
李景明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能源生态建设处处长、高级工程师
毕于运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和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
屈锋四川省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
罗继学甘肃省农牧厅计划处副处长、高级畜牧师
许开立东北大学系统与生物质能安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吕增安山东新能沼气研究所常务副所长、高级工程师
伯恩哈特.蓝宁阁(Bernhard Raninger)德国国际合
作机构(GIZ)中国废物处理领域经理生物质利用项目主任
二、沼气工程组
邓良伟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总工程师、研究员
王革华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教授
汪诚文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所长、教授
林聪中国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教授
邱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院教授
周红军中国石油大学新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李秀金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
曾邦龙上海市农村能源行业协会会长、高级能源管理师
李占五北京达华世纪低碳研究院副秘书长、研究员
蔡昌达杭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工程师
熊健武汉天颖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工程师
薛兴民北京兴星伟业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
经理
潘文智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刘昕北京能环科技发展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
王彤(Tong Boitin,德籍华人)成都德通环境工
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三、生物质成型燃料及设备组
张全国河南农业大学副校长、教授
李开绵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孟海波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村能源与环保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张大雷辽宁省能源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田宜水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村能源与环保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郝芳洲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节能炉具专业委员会
主任、高级工程师
吕文龙江苏省泰兴市鼎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四、生物质气化工程组
马隆龙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所副所长、研究员
王凯军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
陈汉平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
董玉平山东省生物质能源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吴幼青华东理工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教授
潘根兴南京农业大学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研究所所
长、教授
附件2
工作制度(试行)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中的科学决策和技术指导作用,促进农业农村能源可持续发展,根据农业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技术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成立绿色能源示范县专家咨询服务团。
一、组织形式
(一)专家咨询服务团在农业部科技教育司领导下开展工作。中国农学会协助承担专家咨询服务团日常服务工作。
(二)根据需要,专家咨询服务团分设综合与工作协调、沼气工程、生物质能成型燃料及设备、生物质气化工程等4个小组。
二、主要职责
(一)围绕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总体要求,开展综合性决策咨询活动;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
(二)对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先进技术和典型模式进行总结、鉴定和推广,提出重大技术和关键设备攻关选题。
(三)配合开展技术标准宣传,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绿色能源发展学术交流活动。
(四)为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规划制定与技术工艺选择提供咨询服务,开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可行性分析、研究、论证、以及新技术评价与推荐。
(五)为其他需要咨询的事项提供意见。
三、专家遴选
(一)基本条件:政治素质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道正派,治学严谨,求真务实;在农村能源及绿色能源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业绩突出,得到同行认可,能够发挥领军作用;具备较好的身体素质,年龄不超过65岁。
(二)专家来源:由农村能源有关科研教学单位、企业、社会组织、行政管理部门中熟悉沼气、生物质气化、生物质成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农村能源服务工作的知名专家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政领导组成。大力吸纳中青年专家,适当吸收外籍专家。
(三)管理方式:入选专家采用动态管理,实行聘任制,任期3年。
四、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对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规划制定、技术工艺选择及重大项目立项具有建议权。参加专家咨询服务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相关信息。
2.对专家咨询服务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享受专家咨询服务工作补贴和奖励。
(二)义务
1.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积极跟踪与关注国内外沼气、生物质气化、生物质成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农村能源服务等学科和技术的发展。
2.遵守科学道德规范,贯彻专家咨询服务团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努力完成专家咨询服务团委托或交办的各项工作。
3.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有关保密纪律。
4.未经专家咨询服务团主管部门同意,不得以专家咨询服务团的名义私自开展活动或谋取利益。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