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各党支部:

按照农业部党组《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这项法规的贯彻落实,院党委决定,开展《廉洁从政》学习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请各单位、处级以上领导,按照所列自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于1031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院党委办公室。

一、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检查内容

1、组织学习宣传《廉洁从政》的情况。

2、领导干部是否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情况。

3、围绕《廉政准则》制定的制度措施等情况。

(二)党员领导干部主要检查内容

1、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的情况。

2、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自纠,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要抓住自查自纠和整改这两个关键,认真分析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其产生原因,积极探索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新思路、新举措,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建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长效机制。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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