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工会: 应广大书画爱好者的要求,经部直属机关党委研究同意,拟成立农业部职工书画俱乐部。现将《农业部职工书画俱乐部章程》(草案)发送给你们,并就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俱乐部采取自愿报名的原则。 二、请对《农业部职工书画俱乐部章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三、请各单位工会于3月26日前将本单位会员申请表(见附件)报送至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刘延矿 联系电话:65910066转1126 杨旖旎 联系电话:65910066转2081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农业部职工书画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农业部职工书画俱乐部是在农业部工会的领导下由农业部机关和直属单位书画爱好者自我发起、自我管理的群众性组织。农业部书画俱乐部接受中央国家机关书画协会的指导。 第二条 俱乐部宗旨 1、以书画为媒介,传承国粹经典,弘扬书画艺术,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提高职工对书画创作与鉴赏的能力与文化艺术修养,构建和谐单位; 2、俱乐部在部直属机关工会的领导和指导下,组织开展各项书画活动。 3、运用书画艺术表现形式,重点反映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和农村发生的巨大变化,展示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团结广大书画爱好者宣传“三农”发展成就,为促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第三条 俱乐部由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工会承办。主要负责对俱乐部活动计划或活动方案的审核,俱乐部经费的管理,俱乐部活动经费预决算的审核。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俱乐部实行会员制。凡是热爱书画艺术,具有一定书画基础,承认本章程,本人申请,提供相关作品的农业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职工,经俱乐部批准方可成为会员。 第五条 凡拥护本俱乐部章程,思想健康,行为端正的书画爱好者,均可填写入会申请,经执委会批准后成为本俱乐部正式会员并发放会员证。 第六条 会员在俱乐部履行注册登记手续。 第三章 机构与职能 第七条 书画俱乐部具有完整的机构体系,实行分工负责制,密切配合。主要设有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组织联络部。其职能如下: 名誉会长:对俱乐部的发展方向给予建设性指导。 会长:全面负责俱乐部的各项工作,负责经费收支审核、组织讨论决定俱乐部有关事宜。 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有关分工工作,争取经费支持。 秘书长:在会长和副会长的领导下负责俱乐部的各项具体事务,包括:召开会员大会、各项活动的组织,展览、交流、创作场地的选择和各项安排及俱乐部其他事宜。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完成秘书长交办的有关工作。 组织联络部:负责会员注册手续,对内、对外联络,各项活动的具体落实。 第八条 俱乐部成立执行委员会,委员人数9至15人。执行委员会在会长、副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职责是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负责俱乐部的日常工作。 俱乐部依照俱乐部章程,独立开展有关活动。 第四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会员权利 1、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退会权。 2、会员有对本俱乐部工作提出咨询、批评或建议的权利。 3、会员有参加俱乐部各项活动的权利。 4、会员有介绍非会员书画爱好者入会的权利。 第十条 会员义务 1、会员应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三农”事业。 2、会员应遵守俱乐部章程,执行俱乐部决议,服从俱乐部领导,维护俱乐部声誉,尽力协助处理俱乐部相关事务。 3、积极支持和参与俱乐部举办的各项活动,服从俱乐部的安排与规定。 4、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五章 经费来源、运用与管理 第十一条 经费来源 1、由部直属机关工会和各事业单位工会资助。 2、各企事业单位赞助及友好人士支持。 3、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 经费用途 经费主要用于书画创作、展览、授课、评奖以及俱乐部宣传活动等开支。 第十三条 经费管理 1、经费的收支由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工会按照工会财务规定进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俱乐部实行财务公开,每年将收支情况报告执委会并向会员代表大会通报。 3、俱乐部实行财务公开,每年将收支情况报告执委会并向会员代表大会通报。 第六章 纪 律 第十四条 俱乐部倡导健康文明、开拓创新的艺术精神,抵制各种色情、迷信、反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 会员必须维护俱乐部的名誉和利益,积极宣传俱乐部,不得利用俱乐部的名义搞个人商业性活动或非法活动。 第十七条 会员在各项活动中必须服从俱乐部的要求与安排。 第十八条 对于严重违犯、破坏组织纪律的会员,俱乐部应劝其退出。 第十九条 会员一经退出,不再享有会员权利,并收回其会员证。 第七章 声 明 第二十条 俱乐部的一切活动均执行自愿参加的原则,参加者应听从指挥,统一调度。如有因不服从纪律引起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会员的书画作品,版权属于书画者所有,会员有发表自已作品的权利,俱乐部不对由此引发的各类法律及经济纠纷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未经俱乐部同意,会员不得以俱乐部名义参与或组织其它活动。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农业部书画俱乐部,如有修改须经俱乐部会员大会通过,并报经部直属机关工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